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 5-10066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1]第 5-10066 号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以下简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 明”)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 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 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止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其它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 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 2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 2021[663]号)核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800,535 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28.37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800,535 股,募集资金总额 1,951,871,177.95 元,扣除不含税的承 销费、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出具法律意见书费用、材料制作费用等发行费用 19,805,474.0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2,065,703.9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5-10001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 9 月 2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1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 年 1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195,187.12 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元) 1 心脑血管及相关领域创新药研发项目 195,157.98 146,007.00 1.1 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67,272.03 48,798.00 S086 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 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 1.2 61,094.46 52,329.00 目 SAL007 重组人神经调节蛋白 1-抗 HER3 抗体融合蛋白注射液中 1.3 35,920.44 26,380.00 国 I/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SAL0107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 1.4 15,753.78 9,250.00 及上市注册项目 SAL0108 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 1.5 15,117.26 9,250.00 及上市注册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49,180.12 49,180.12 合计 244,338.10 195,187.12 - 3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 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 体投资额。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12,970.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 拟用募集资金置 序号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项目 换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1.1 SAL0951 恩那司他中国 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11,508.53 11,508.53 S086 沙库巴曲阿利沙坦钙中国 II/III 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 1.2 1,111.75 1,111.75 项目 SAL0107 阿利沙坦酯氨氯地平复方制剂中国 I/III 期临床研 1.4 307.96 307.96 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SAL0108 阿利沙坦酯吲达帕胺复方制剂中国 I/III 期临床研 1.5 42.40 42.40 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合计 12,970.64 12,970.64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置换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980.55 万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 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197.08 万元,公司拟对已通过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在本次拟一并置换,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类别 以自筹资金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金额(万元) 1 保荐服务 113.21 2 律师服务 67.63 3 审计验资 3.68 4 出具法律意见书 8.98 5 材料制作 3.58 合计 197.08 - 4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五、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如前所述,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12,970.64 万元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 197.08 万元的自筹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