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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立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2-01-06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信立泰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宜                       联系电话:010-58113036

保荐代表人姓名:史宗汉                     联系电话:0755-2390168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史宗汉、夏婧、蔡若晗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6 月-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上市公司的主要办公地点;
对公司章程、公司的业务规章制度及三会文件等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
进行查阅、复制,审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公司与关联企业在人员、资
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
业务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等违规情况。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1/6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复制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及
人员构成资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内部审计部门的会议
资料、内部控制制度文件等资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不适用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是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是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是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查阅、复制信息披露文件、相关三会决议资
料、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投资者互动情况等;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公司资料。

                                  2/6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等;查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查阅定期报
告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查阅、复制信息披露文件;取得关联方清单及关联
方交易材料。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是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是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不适用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不适用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是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大额
募集资金支出相关凭证、三方监管协议等资料;走访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3/6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是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是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不适用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是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三会文件、公告文件、公司章程、重大合同、产业政策、行业研究报告等资
料。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6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是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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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 宜                            史宗汉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