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 公告编号:2020-050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辉煌科技 股票代码 00229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旭升 郭志敏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74 办公地址 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 74 号 号 电话 0371-67371035 0371-67371035 电子信箱 duxusheng@hhkj.cn guozhimin@hhkj.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5,611,258.46 204,278,084.75 -4.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5,460,145.89 35,179,031.40 29.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3,070,752.81 27,620,823.37 55.9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866,512.83 27,518,354.57 -226.7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04 0.0934 28.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04 0.0934 28.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3% 2.38% 0.55% 1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871,464,151.83 1,867,276,002.10 0.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553,409,098.03 1,525,653,331.96 1.8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6,30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李海鹰 境内自然人 8.16% 30,969,300 26,301,975 质押 18,000,000 谢春生 境内自然人 5.84% 22,168,000 16,626,000 李力 境内自然人 3.95% 14,994,274 300,000 胡江平 境内自然人 2.61% 9,897,600 0 张金梅 境内自然人 2.51% 9,533,000 0 苗卫东 境内自然人 1.55% 5,884,354 0 刘锐 境内自然人 0.46% 1,764,000 0 河南惠众投资 国有法人 0.46% 1,733,064 0 有限公司 冯伟平 境内自然人 0.32% 1,226,200 0 刘宝利 境内自然人 0.28% 1,062,133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2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公司所处的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投资基本保持稳定。 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258亿元,超去年同期38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国家铁路基建投资完成2,451亿元,同 比增长3.7%;截至7月1日,铁路新线开通1,178公里,其中高铁605公里。预计今年开通铁路新线4,400公里左右,其中高铁 2,300公里左右。 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统计,截止2020年6月30日,中国内地已有41个城市投运城市轨道交通线路6,917.62公里, 2020年上半年新增天水一个城轨交通运营城市,另有石家庄、杭州、沈阳、宁波、长沙5市也均有新线、分期工程或后通段 开通运营。2020年上半年共计新增运营线路长度181.42公里,新增运营线路5条,新开延伸段或后通段3段。预计2020年下半 年还将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城市2个左右,新增运营线路长度800公里左右。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轨道交通运营维护一体化解决方案及高端装备”的主营业务,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 逐步扩大市场领域;优化管理体系,健全各业务板块目标管控,打造高端制造系统平台,提升轨道交通智能运维解决方案及 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加大各业务板块项目回款力度,降低整体资金杠杆率,稳步推进“产业+资本”双轮驱动战略,提高公 司整体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0年初至今,国内外新冠疫情防预、新《证券法》及注册制改革的实施及落地,金融、证券等多领域的改革举措相继 出台;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防疫的同时,围绕公司战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坚持常态化防疫,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为加强对新冠疫情防治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公司迅速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各防控专项小组,细化防疫工作方案 及落实工作部署,公司上下通力合作,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公司的各项防疫政策和措施,保障公司稳妥有序复工复产。 2、紧抓轨道交通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市场推广与宣传,寻求新突破。 积极与各业主、设计咨询单位举办现场或视频技术交流会议,推介公司产品,完成省内外多地区合作洽谈,积极开拓省 外城轨市场。充分利用外围资源,强化与国内外领先企业、系统总包商的合作,推动合作共赢。 3、加大核心产品研发投入,增强核心竞争力,加快新领域新专业方向研发,丰富产品结构。 继续围绕“电务设备维护大监测生态平台”深入拓展研发工作。对既有在售产品的智能化升级研发持续加大投入,增强 成熟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快新领域新专业方向的持续研发和试点推广,争取新的业务增长点。报告期内,高铁地震预警 监测系统产品已逐步取得项目订单。 4、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员工活力,构建多层次长效激励机制。 报告期内,为实现在组织、人才、激励上,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环境和氛围,突出各业务骨干队伍的基础支撑作用,公司 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了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5、加快推进募投基建项目建设,精心筹划,为公司在新园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保证。 报告期内,新园区生产楼已基本完成内装及屋顶绿化工作;研发楼已完成结构施工,内装已陆续进场;新园区绿化设计 工作已完成。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的规定和要求,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8 年下发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要求符合相关情况 的上市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上述相关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 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务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 3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 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 定。 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 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内相关财务指标。该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