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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2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和《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
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
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湖南博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关联董事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谢建新:         _      潘传平:_____________    曹明艳:______________




                                                      2019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