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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云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温氏”)
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广东温氏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广东温氏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2,271,985 股。减持期间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之
内,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温氏出具的《关于博云新材股份减持的告知函》及《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温氏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272,000
股,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0.482%,完成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截
至目前,广东温氏持有公司股份 23,565,73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不再
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暨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交均价       成交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2021年3月17日-3
  广东温氏    集中竞价                                7.3399       1,105,000         0.2344
                                   月19日
  投资有限
              集中竞价            3月30日             7.6645       1,167,000         0.2476
    公司
               合     计             —               7.5067       2,272,000          0.482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万股)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持股合计           25,837,737         5.482        23,565,737        4.9999
广东温氏投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5,837,737         5.482        23,565,737        4.9999
资有限公司
                有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因实施本次股份减少计划,广东温氏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5.482%下降至
  4.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广东温氏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答投资者问》
  (以下统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广东温氏减持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
  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
  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广东温氏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温氏出具的《关于博云新材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2、广东温氏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