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1-00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作为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国家高度重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
质量发展及建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
开放新高地。安徽省及芜湖正在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实施高标
准高质量自贸区建设,公司所处区域划分至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
公司充分把握国家这一重大战略发展机遇,充分利用自贸区建设的政策和资源,依
托芜湖将打造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先导区、江海联运国际物流枢纽区等优越雄厚的
战略地理位置,以及人才创新发展环境、发达便利的交通运输等优越条件,充分发
挥区位优势,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
九华北路 118 号,邮政编码:241008。同时根据前述拟变更注册地址事项,公司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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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因变更注册地址,需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章程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
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工业园(九华北路 118 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邮政编码:
号,邮政编码:241008)。 241008。
本次注册地址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详见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在工商管理等部门备案变更,本次《公
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以及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进
长期战略合作的投资者,充分发挥资源、业务等各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强强联合,
更好更快的拓展公司智慧中国等主营业务规模,促进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加快实现
公司做大做强;同时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
同时考虑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相关工作需要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故将上述决议的
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有效
期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12 日。该议案所审议的上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延长,不影
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按期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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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非公开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详见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鉴于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北
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5 号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9)详
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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