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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电兴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5-0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电兴发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冰洋                        联系电话:010-59562499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雅宁                        联系电话:010-595624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   是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不适用
                                                           注:中电兴发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使用完毕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不适用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15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及董监高责任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公司归属于上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关注市
                                                    市公司股东的     场波动风险及行业周期风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净利润为       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859,825,182.44   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
                                                    元,上年同期       措施,及时披露相关风
                                                          为                   险。
                                                    205,650,769.59
                                                         元。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瞿洪桂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函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瞿洪桂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瞿洪桂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束龙胜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束龙胜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束龙胜关于股票减持、避免同业
                                                                  是             不适用
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汪宇、闫涛、李小庆、陶黎明关于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2 年 6 月 23 日,原负责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
                                                         保荐代表人熊岳广先生因工作变动
                                                         原因,不再负责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荐工作,中航证券授权胡冰洋先生接
                                                         替熊岳广先生继续担任公司 2019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
                                                         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
                                                         不适用
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冰洋                            吴雅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