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24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9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上午在福建省光泽县十里铺公司办公大楼四层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光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议在关联董事丁晓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八
位无关联关系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
议案》。表决结果为: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基于公司 2022 年度实际日常经营情况需求,预计公司与部分关联企业的关
联交易事项预计额度将超出 2022 年初披露的预计范围,因此特对部分关联企业
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合理调整。此次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符合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调整部分关联交易额度后,双方
将继续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结合公司经营
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拟
用于将来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
公司的长远发展。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
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未超过公司董
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
格将在实施回购时综合考虑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等
因素确定。
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后决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7,5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
民币(含)。
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5,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
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57,14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若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7,5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78,5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于回购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之一的,则回
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
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