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22-059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220,227 股,涉及激励人数为 17 人,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177%, 共涉及回购资金 2,537,268.54 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为 11.0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3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由 1,243,973,396 股减少至 1,243,753,169 股。 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傅光明先 生、傅芬芳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3、2019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福 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将傅光明 先生、傅芬芳女士的近亲属作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 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 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 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以及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并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 8、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杨洪杰、朱新杰等 9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174,281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12.0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0、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杨洪杰、朱 新杰等 9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4,281 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1、2020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该公告披露 之日,公司回购注销杨洪杰、朱新杰等 9 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不在公司任职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4,281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12、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 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确 定 2020 年 11 月 30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 438,716 股,授予价格为 13.30 元/股。 13、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肖峰、杜毅恒、刘建超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 96,167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12.07 元/股)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16、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肖峰、杜 毅恒、刘建超三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6,167 股限制性股票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7、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完成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并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8 日。 18、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注销肖峰、 杜毅恒、刘建超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6,167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注销手续。 19、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除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 彭伟峰涉及的 11,054 股限制性股票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不予解除限售外,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217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解除限售条件,并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17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453,661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021 年 3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 21、2021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因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实施 2020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2.07 元/股调整为 11.07 元/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3.30 元/股调整为 12.30 元/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官世峰、黄国强、饶学友、朱春宁、肖龄龄、徐小兵、朱翠萍、彭伟峰、祝贺、 邱荣华、张召华、陈驹昌、贾青等十三人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汪尧春、 王博华两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回购上述十五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32,354 股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1.0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2.30 元/ 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该次调整回购价格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 项,该次调整回购价格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官世峰、黄国强、饶学友、朱春宁、肖龄龄、 徐小兵、朱翠萍、彭伟峰、祝贺、邱荣华、张召华、陈驹昌、贾青等十三人和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汪尧春、王博华两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32,354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3、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13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 中 2 名激励对象共计 1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432,354 股限制性股票之事宜 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24、2022 年 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的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13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 分中 2 名激励对象共计 1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 432,354 股限制性股票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25、2022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 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章招民、郭新炫、黄小勤、曹丽丽、 吴建华、李明哲、陈元峰、孙多昌等八人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邱香林、 孟凡艳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官德茂、李文晟、牛宏刚、官学福、危峰、官道文等六人因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为 C,根据《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上述六名激励对象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合计 19,453 股)的 60% 即 11,669 股可以解除限售,上述六名激励对象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7,784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除 10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146,119 股尚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不予解除限售以及 6 名激励对象官德茂、李 文晟、牛宏刚、官学福、危峰、官道文共涉及的限制性股票 7,784 股不得解除限 售外,该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7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5 名激励 对象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根据公 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 222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1,279,464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 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解除限 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6、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 27、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章招民、郭新 炫、黄小勤、曹丽丽、吴建华、李明哲、陈元峰、孙多昌、郭怀顺等九人和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邱香林、孟凡艳两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2,443 股将由公司回购 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官德茂、李文晟、牛宏刚、官学福、危峰、 官道文等六人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根据《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 6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额度(合 计 19,453 股)的 60%即 11,669 股已解除限售,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784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回购上述十七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227 股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1.07 元/股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2.30 元/股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8、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回购并注销 17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0,227 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 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章招民、郭新炫、黄小勤、 曹丽丽、吴建华、李明哲、陈元峰、孙多昌、郭怀顺等九人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邱香林、孟凡艳两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2,443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官德茂、李文晟、牛宏刚、官学福、危峰、官道文等六人因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上述 6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额度(合计 19,453 股)的 60% 即 11,669 股已解除限售,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784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因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对上述 1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0,227 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福建圣农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的约定,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股权激励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系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激励对象章招民等九人及预留授予部分中激励对象两人共计十一人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2,443 股,以及首次授予中 6 名激励对象因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784 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20,227 股。 《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规定:“公司按 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之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 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 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 案》及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首次授予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 11.07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部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3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 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0899991136),并向中登公司申请 办理了上述 17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0,227 股的回购注 销手续,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办理完成注销。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243,973,396 股减少至 1,243,753,169 股,公司将依法 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变动股份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4,278,124 1.15 -220,227 14,057,897 1.13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1,518,370 0.93 0 11,518,370 0.9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59,754 0.22 -220,227 2,539,527 0.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29,695,272 98.85 0 1,229,695,272 98.87 三、总股本 1,243,973,396 100.00 -220,227 1,243,753,169 100.00 本 次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1,243,973,396 股 减 少 至 1,243,753,169 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 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