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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部建设: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主动了解
公司财务状况,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
并发表了意见;重点对公司投资、募集资金使用、重大关联
交易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增强了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
策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六届二十三次监事会。
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
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向中
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关于为合并报
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10个议案。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二十四次监事
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 2 个议案。
    3.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二十五次监事会。
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二十六次监事会。
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10 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等 5 个议案。
    5.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二十七次监事
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
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
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 5 个议案。
    6.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二十八次监事
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30 亿元无
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建
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30 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
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 30 亿元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等 5 个
议案。
    7.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二十九次监事
会。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 2 个议案。
    8.公司于 2020年 11月 26日,召开第七届第一次监事会。
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第二次监事会。
经过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建
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与
中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5 个议案。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决策过程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决议情况均及时登载在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
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也未发现其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和
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
假记载,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天职国际会计事务
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资产收购、出售等行为,未发现
内幕交易,无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遵守了回
避表决的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决策机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来确
定,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
合授信担保,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第六届二十七次董
事会会议对《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
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
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
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
重大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各级子企业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是为了促进公司整体业
务的持续发展,风险可控,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
    6.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
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7.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完整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客观、真实。监事
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确
保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风险
领域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紧密结合上市公司特点和公司管理实际,切实履行法律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股东、职工和企业利益,
保障资产保值增值,并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学习《公司法》、《国
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以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规章制度。
    2.认真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
    3.持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进行监督,保
持与董事会和高管人员的有效沟通。
    4.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
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资金占用及对外担
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5.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加强
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的监督。
    6.强化对重大经济业务的监督力度。
    7.尽职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