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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盈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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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040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
准则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3、变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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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
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
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
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上
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规定,预计对公司 2019 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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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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