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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洋河股份: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8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04        证券简称:洋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3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汤健                    董事                    公务出差                  丛学年

蔡云清                  独立董事                公务出差                  陈同广


       公司负责人王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丛学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尹秋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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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340,207,212.06               33,860,320,967.06                         4.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063,883,959.48               22,937,096,378.95                         9.27%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73,480,098.99                        9.39%       14,667,079,390.71                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5,353,290.90                       10.89%        4,839,158,417.69                8.4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314,794,775.68                        7.49%        4,639,985,915.96                6.88%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5,510,458,608.33               15.7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4                   10.59%                    3.21                8.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4                   10.59%                    3.21                8.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9%                    -0.16%                  20.04%               -1.21%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939,862.2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716,58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22,242,867.17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275,906.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1,799,908.89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828,194.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4,704.72

合计                                                                         199,172,501.7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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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8,28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洋河集团有
                    国有法人              34.16%        514,858,939                  0 质押                 28,000,000
限公司

宿迁市蓝天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6%        166,702,906       128,709,000
有限公司

宿迁市蓝海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38%        156,435,720       120,771,000
有限公司

上海海烟物流发
                    国有法人               9.67%        145,708,137                  0
展有限公司

上海捷强烟草糖
酒(集团)有限 国有法人                    4.37%         65,827,147                  0
公司

南通综艺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6%         41,663,900                  0 质押                 38,050,000
限公司

UBS AG              境外法人               1.00%         15,103,376                  0

兴元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客户资 境外法人                    0.99%         14,933,597                  0
金

杨廷栋              境内自然人             0.87%         13,160,000                  0 质押                  6,3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85%         12,766,4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4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514,858,939 人民币普通股      514,858,939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45,708,137 人民币普通股      145,708,137

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
                                                                      65,827,147 人民币普通股       65,827,147
司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41,663,900 人民币普通股       41,663,900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37,993,906 人民币普通股       37,993,906

宿迁市蓝海贸易有限公司                                                35,664,720 人民币普通股       35,664,720

UBS AG                                                                15,103,376 人民币普通股       15,103,376

兴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
                                                                      14,933,597 人民币普通股       14,933,597
金

杨廷栋                                                                13,1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16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766,4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66,400

                                 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与杨廷栋先生: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二大股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现持股比例为 11.06%;杨廷栋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现持股比例为 0.87%;杨廷栋先
说明                             生持有宿迁市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32.69%的股权。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相关法规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083.39 万股,通过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83 万股,合计持有 4166.39 万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本期末比年初增长57.83%,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2、预付款项本期末比年初增长85.77%,主要系本期预付广告费增加,以及合并范围变化,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本期末比年初下降74.96%,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上年末一年内到期的理财产品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本期末比年初下降51.91%,主要系本期购买联营企业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末比年初增长411.21%,主要系本期购买的一年以上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比年初下降86.72%,主要系上年末计提的员工奖金本期发放所致。
7、应交税费本期末比年初增长30.35%,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应交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相应增长所致。
8、少数股东权益本期末比年初下降329.10%,主要系本期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以及本期新增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子公
司亏损,产生的少数股东损益减少所致。
9、财务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51.26%,主要系存款利息收入下降,致使财务费用增长。
10、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491%,主要原因系本期计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减值损失
所致。
11、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70.41%,主要系本期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长35.74%,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13、少数股东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873879.81%,主要系本期新增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子公司亏损,产生
的少数股东损益下降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105.26%,主要系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额大于收回投资收
到的现金增加额,致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164.43%,主要原因系上期票据融资本期归还,以及本期
利润分配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额大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额,致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
1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下降82.70%,主要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数,小
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数,致使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相应下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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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
                                                           ⑴本公司目
                                                           前没有从事
                                                           同股份公司
                                                           存在竞争的
                                                           业务,本公司
                                                           承诺维持现
                                                           有的经营结
                                                           构,不直接或
                                                           间接经营与
                                                           股份公司经
                                                           营的业务实
                                                           际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任何
                                                           业务,或新设
                                                           从事上述业
                                                           务的子公司、
                                                           附属企业。⑵
                                              关于同业竞   如本公司违
                                 江苏洋河集   争、关联交   背上述承诺, 2009 年 08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团有限公司   易、资金占用 股份公司有      26 日
                                              方面的承诺   权要求本公
                                                           司立即终止
                                                           同业竞争业
                                                           务,并赔偿因
                                                           此给股份公
                                                           司造成的经
                                                           济损失。本公
                                                           司同时应向
                                                           股份公司支
                                                           付违约金人
                                                           民币 1,000.00
                                                           万元。⑶本公
                                                           司承诺,不利
                                                           用其在股份
                                                           公司的控股
                                                           股东地位损
                                                           害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其
                                                           他股东及股
                                                           份公司债权
                                                           人的正当权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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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⑷本承诺
                           书自签署之
                           日起生效,非
                           经股份公司
                           同意,不得撤
                           销。2、减少
                           关联交易的
                           承诺:本公司
                           将严格遵循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进一步减少
                           并严格规范
                           与股份公司
                           之间的各类
                           关联交易行
                           为,保证不利
                           用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
                           人地位损害
                           股份公司及
                           股份公司其
                           他股东利益,
                           不发生新的
                           占用股份公
                           司款项情形。

                           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满一年后,每
宿迁市蓝天                 年转让的股
贸易有限公                 份不超过其
              股份减持承                  2009 年 08 月
司;宿迁市蓝                持有发行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诺                          26 日
海贸易有限                 股份总数的
公司                       25%,并及时
                           向发行人申
                           报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及其变动情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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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

                           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1)
                           本公司现主
                           要从事投资
                           管理,未经营
                           与发行人相
                           同或相关联
                           的业务。本公
                           司将不从事
                           与发行人业
                           务相同或相
                           关联的业务,
                           不损害发行
                           人的利益,也
                           不在发行人
                           谋取不正当
                           的利益;(2)
                           如本公司违
宿迁市蓝天
              关于同业竞   背上述承诺,
贸易有限公
              争、关联交   发行人有权      2009 年 08 月
司;宿迁市蓝                                                长期   正常履行中
              易、资金占用 要求其赔偿      26 日
海贸易有限
              方面的承诺   因此给发行
公司
                           人造成的经
                           济损失,并支
                           付违约金人
                           民币 500 万
                           元,同时有权
                           要求以该业
                           务项目的市
                           场价格或设
                           立成本价格
                           (以二者孰
                           低为原则)收
                           购该业务项
                           目;(3)本承
                           诺书自签署
                           之日起生效,
                           非经发行人
                           同意,不得撤
                           销。

                           作为发行人
张雨柏;钟玉                                2009 年 08 月
              其他承诺     董事、监事和                    长期   正常履行中
叶;冯攀台                                  26 日
                           高级管理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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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的宿迁市
                         蓝海贸易有
                         限公司的股
                         东承诺:(1)
                         在发行人任
                         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蓝海
                         贸易股权不
                         超过本人持
                         有蓝海贸易
                         股权总数的
                         25%;(2)若
                         本人从发行
                         人离职,则在
                         离职后的六
                         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
                         的蓝海贸易
                         的股权;(3)
                         若本人从发
                         行人离职,则
                         在离职六个
                         月后的十二
                         个月内转让
                         蓝海贸易的
                         股权数量不
                         超过本人所
                         持蓝海贸易
                         股权总数的
                         50%。

                         作为发行人
                         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
                         员的宿迁市
                         蓝天贸易有
                         限公司的股
丛学年;朱广              东承诺:1、
              其他承诺                            长期        正常履行中
生;尹秋明                在发行人任
                         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蓝天
                         贸易股权不
                         超过本人持
                         有蓝天贸易
                         股权总数的


                                                                           10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5%;2、若本
                                                             人从发行人
                                                             离职,则在离
                                                             职后的六个
                                                             月内,不转让
                                                             本人持有的
                                                             蓝天贸易的
                                                             股权;3、若
                                                             本人从发行
                                                             人离职,则在
                                                             离职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
                                                             月内转让蓝
                                                             天贸易的股
                                                             权数量不超
                                                             过本人所持
                                                             蓝天贸易股
                                                             权总数的
                                                             50%。

股权激励承诺

                                                             1、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5 日期间不
                                 江苏洋河集
                                                             以任何方式
                                 团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承   减持所持有      2016 年 01 月 2017 年 1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钟玉叶;冯攀                                                              正常履行中
                                                诺           的公司股票; 15 日            15 日
                                 台;丛学年;周
                                                             2、若违反上
                                 新虎;郑步军
                                                             述承诺,减持
                                                             股份所得全
                                                             部归公司所
                                                             有。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0.00%     至                           10.0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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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36,518.55    至                        590,170.41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36,518.55

                                            今年以来,白酒行业整体平稳发展,公司通过积极有效的调整转型,销售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业绩实现稳定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07 月 0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2016 年 7 月 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
                                                                               录表》(编号:2016-007)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