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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国置业: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4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1-043 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 202 号泛悦中心 B 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普高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22,888,169 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1.68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 705,981,95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0.70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6,906,2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749%。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中,中小投资者共 3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8,869,19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88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1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部分议案表决意见比例加总数不是 100%,是

由于分别计算占比时四舍五入的尾差造成):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721,077,6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95%;反对 1,715,5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73%;弃权 9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58,6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4050%;反对 1,715,5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15%;弃权 9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3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721,077,6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95%;反对 1,715,5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73%;弃权 9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58,6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4050%;反对 1,715,5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15%;弃权 9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3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721,060,4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72%;反对 1,732,7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97%;弃权 9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41,4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3138%;反对 1,732,7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827%;弃权 9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3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2
    同意 721,077,6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95%;反对 1,715,5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73%;弃权 9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58,6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4050%;反对 1,715,5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15%;弃权 9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3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721,109,3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539%;反对 1,683,8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29%;弃权 9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90,3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5730%;反对 1,683,8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235%;弃权 9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3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721,056,4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66%;反对 1,732,7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97%;弃权 99,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37,4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2926%;反对 1,732,7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827%;弃权 99,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47%。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19,110,69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774%;反对 3,678,479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5089%;弃权 99,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091,716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9.9807%;反对 3,678,479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4946%;弃权 99,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47%。

                                        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721,122,5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558%;反对 1,666,6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05%;弃权 99,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103,5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430%;反对 1,666,6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324%;弃权 99,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

    同意 18,871,37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2283%;反对 1,715,5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8.2931%;弃权 99,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786%。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 702,202,297 股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54,6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3838%;反对 1,715,5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15%;弃权 99,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二)》

    同意 721,073,6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90%;反对 1,715,5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73%;弃权 99,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54,6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3838%;反对 1,715,5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15%;弃权 99,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4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担保方支付担保费用的议案》

    同意 18,871,37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2283%;反对 1,715,5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8.2931%;弃权 99,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786%。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

                                        4
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 702,202,297 股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54,6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3838%;反对 1,715,5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15%;弃权 99,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47%。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新增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并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同意 721,122,5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558%;反对 1,666,6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05%;弃权 99,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103,5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430%;反对 1,666,6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324%;弃权 99,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47%。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 721,122,5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558%;反对 1,666,6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05%;弃权 99,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103,5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430%;反对 1,666,6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324%;弃权 99,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47%。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8,871,37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2283%;反对 1,666,6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8.0567%;弃权 147,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150%。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 702,202,297 股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54,6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3838%;反对 1,666,600 股,占

                                        5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324%;弃权 14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38%。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函业务总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18,924,27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1.4840%;反对 1,666,600 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8.0567%;弃权 9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593%。关联股东中国电建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武汉新天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共计 702,202,297 股回避了本

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107,5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6641%;反对 1,666,6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324%;弃权 9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03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721,105,3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534%;反对 1,689,0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36%;弃权 93,8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86,3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5518%;反对 1,689,0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511%;弃权 93,8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497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的议案》

    同意 721,056,4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66%;反对 1,689,0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36%;弃权 142,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37,4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2926%;反对 1,689,0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511%;弃权 142,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56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721,056,4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66%;反对 1,689,0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36%;弃权 142,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37,4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2926%;反对 1,689,0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511%;弃权 142,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56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721,056,4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66%;反对 1,683,8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29%;弃权 147,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37,4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2926%;反对 1,683,8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235%;弃权 14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38%。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721,056,4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66%;反对 1,683,8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29%;弃权 147,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37,4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2926%;反对 1,683,8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235%;弃权 14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38%。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721,056,4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66%;反对 1,683,8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29%;弃权 147,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37,4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2926%;反对 1,683,8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235%;弃权 14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7
0.7838%。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 721,105,36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534%;反对 1,683,8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29%;弃权 99,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86,3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5518%;反对 1,683,8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235%;弃权 99,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5247%。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履职责任保

险的议案》

    同意 719,223,39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437%;反对 1,700,200 股,占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0.2358%;弃权 147,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205%。关联股东持有的共

计 1,816,677 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021,095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2057%;反对 1,700,200 股,占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105%;弃权 147,9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7838%。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华、王茁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8
书。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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