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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大集团:关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出售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2022-12-31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出售完毕
                            暨提前终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以下简称“三期持股计划”、“持股计划之三
期计划”)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相关规定。现
将三期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三期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三期持股计划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
    2、三期持股计划购买股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已由“广发原驰海大核
心员工持股计划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
数量 888,500 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占公司 2019 年
11 月 4 日总股本的 0.06%。三期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为完成股票购买
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19 年 11 月 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
    3、三期持股计划权益归属情况
    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规定: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专
项基金所对应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最终对应权益(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权益”)将
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40%
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 30%权益。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核心团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三期持股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一、第二和第
三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分别将三期持股计划对应的 40%、30%和 30%权益
份额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对应的股票分别为 355,400
股、266,550 股和 266,550 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三期持股计划所对应的股票份额 888,500 股已全
部完成归属,权益归属与三期持股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三期持股计划持有
人未发生变动。
    4、三期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规定:第一个及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给专项基金持有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所对应权益将在员工持股计划内部进
行登记确认,其对应权益的归属锁定期为自该权益份额对应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名
下之日起至第三个归属期权益份额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为止;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给专项基金持有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所对应权益不设归属锁定期,自归属当
日起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标的股票即可流通交易。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
之三期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及本期持股计划解锁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达成,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对
应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全部标的股票 888,500 股即可流通交易。


    二、三期持股计划的股票出售及后续安排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三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成交股票数量为 888,500 股,占止于本公告日公司总股
本比例的 0.05%。
    公司三期持股计划的出售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根据公司三期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三期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提前终止,
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根据公司 2017 年 2 月 15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
非经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终止并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将
永续存在,每年滚动推出,各期持股计划对应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依据各年度的
净利润增长幅度确定提取比例。未来十二个月,公司对达到计提持股计划专项基
金标准的,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推出新一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并
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