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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发龙蟒: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5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01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7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 10:30 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曾远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向四川发展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矿业”)、四川省盐业

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盐业”)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四川发展天瑞矿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矿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

为本次交易符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交易方案概述

    公司拟向川发矿业和四川盐业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天瑞矿业 80%股

权和 2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支付的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

100%。本次交易完成后,天瑞矿业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所

列载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天瑞矿业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95,574.99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

好协商,确定天瑞矿业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95,574.99 万元。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具体支付

情况如下表所示: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万元)       股份数量(股)
   天瑞矿业          川发矿业                 76,459.99        99,687,082
   100%股权          四川盐业                 19,115.00        24,921,770
              合计                            95,574.99       124,608,852

    注: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计入公司

资本公积。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发行对象、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川发矿业和四川盐业,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 2021 年 8 月 3 日。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
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及交易均价的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90%(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0.31                      9.28
    前 60 个交易日                          9.36                      8.43
    前 120 个交易日                         8.52                      7.67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 7.67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最终发行价格
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分红、配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发行股份数量也按照相关规定
随之进行调整。

    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增发新股率,A 为配股价/增发新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
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进

行计算:发行股份数量=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

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直
接计入资本公积。

    根据交易各方商定的交易价格及上述公式,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124,608,852 股,各交易对方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认购数量(股)
天瑞矿业 100%股       川发矿业                                 99,687,082
      权              四川盐业                                 24,921,770
               合计                                           124,608,852

    注: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 1 股的余额计入公

司资本公积。

    如发行价格因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

相应调整时,发行数量亦将作相应调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

准。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 股份锁定期

    本次交易完成后,川发矿业、四川盐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公司股份,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川发矿业、四川盐业承诺,在川发矿业、四川盐业取得公司股票
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取得公司
股票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川发矿业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
转让。

    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之股份等,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等政府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
对方承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或政府机构的监管意见调整锁定期承诺;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交易对方所持对价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5. 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减值测试、过渡期损益安排

    (1)业绩承诺期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即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三个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2)业绩承诺资产及承诺金额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但标的公司下属

的矿业权和其他无形资产组(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权和开发支出)采用基于未来

收益预期的估值方法进行评估,天瑞矿业需就业绩承诺期内采矿权和其他无形资

产组(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权和开发支出)(以下合称“业绩承诺资产组”)进行

相应的业绩承诺。

    基于评估机构就天瑞矿业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发矿业和四川盐业就天瑞矿业

预测期的矿业权口径业绩情况向公司作出相应业绩承诺。川发矿业和四川盐业承

诺:标的公司矿业权口径 注 下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31,068.00 万元,其中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7,456.00 万元、10,355.00 万元和 13,257.00 万元。

    公司将分别在业绩承诺期各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天瑞矿业矿业权口径

实现的净利润数与前述同期承诺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
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注:矿业权口径的计算方式以本次交易评估报告口径为准,较企业合并口径

净利润,主要差异为矿业权口径下未扣除矿业权本身的摊销、以及不考虑除流动

资金以外的财务费用支出。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3)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①补偿金额的计算

    公司与交易对方确认,根据业绩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在

业绩承诺期满后,若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资产累计实际净利润总额未达到累计承诺

净利润总额的,则交易对方向公司进行补偿。

    补偿金额=(补偿期限内标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补偿期限内标的公

司的实现净利润数总和)÷补偿期限内标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天瑞

矿业 100%股权交易作价。

    由于本次交易中,天瑞矿业 100%股权交易作价以资产基础法下天瑞矿业的

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因此上述补偿金额已涵盖业绩承诺资产组的相应补偿金额,

上述业绩承诺方式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②补偿股份数的计算

    补偿股份数量=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可以为负值;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0 时,按 0 取值。

    累计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大于累计的承诺净利润时,交易对方无需补偿。

    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交易对方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
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返还给公司。业绩承诺期内公司以转增或送股

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交易对方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发生变化,则公司回购股份的数

量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4)减值测试及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公司应聘请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年度的公司《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减

值测试报告,减值测试采取的评估方法应与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方法

一致。

    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大于交易对方业绩承诺应

补偿的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另行向公司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所得的股份数量:

交易对方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交易对方业绩承诺应补偿的补偿

金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5)补偿的实施

    交易对方承担的补偿责任以其向公司转让标的资产所获得的交易对价(包括

转增或送股的股份)为限。交易对方按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对价的金额

占各方所取得的对价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若川发矿业、四川盐业需要进行业绩补偿(含减值补偿,下同),公司应向

川发矿业、四川盐业发出业绩补偿通知书(业绩补偿通知书应载明川发矿业、四
川盐业应补偿股份数),川发矿业、四川盐业收到业绩补偿通知书之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以下简称“异议期”)有权提出异议。若川发矿业、四川盐业在异

议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有

权向法院起诉。若川发矿业、四川盐业未在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公司应尽快召

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川发矿业、四川盐业应补偿股份的相关

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具体

程序如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后,则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川发矿业、四川盐业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川发矿业、四川盐业。川发矿业、四川

盐业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

其须补偿的股份过户至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等股份过户至公司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公司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自应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该等股份不拥有表

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如果川发矿业、四川盐业须根据《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的,川发矿业、四川盐业应在收到公司现金补偿通知书之日 10 个工作日,将现

金补偿款一次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6)期间损益安排

    交易各方同意,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情况及数额由公司和交易对

方书面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于交易交割日起 30 日内进行专项审

计确认。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含当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
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标的资

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盈利、收益归公司所有,亏损及损失由交易对方按照转让标

的资产比例承担并于交割完成后 90 日内以现金形式对公司予以补偿,不影响标

的资产的本次交易作价。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6.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本次交易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7.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8.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

组上市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川发矿业、四川盐业 100%

股份,川发矿业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标的公司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9 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计算,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公司

相关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项目                                                 营业收入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标的公司              157,264.85           95,574.99      23,524.70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公司                733,456.48          383,150.02     517,991.18
  财务指标比例                  21.44%              24.94%          4.54%
    注: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截至 2021 年 9 月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2020
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截至 2020 年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及 2020 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20 年 8 月 31 日,川发矿业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川发矿业以 5.12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385,865,200 股。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川发矿业持
有公司 21.87%股份,经公司董事会换届改选后,公司控股股东由补建先生变更
为川发矿业,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补建先生变更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川发矿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
资委。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资产总额、交易金额、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等指标占公司控制权变更前一年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股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本次交易拟发行
  项目     及交易金额孰     及交易金额孰高        营业收入
                                                                   股份数
               高值                 值
标的公司       157,264.85             95,574.99    23,524.70       124,608,852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总股本
  公司         733,456.48            383,150.02   517,991.18      1,763,196,292
指标比例          21.44%                24.94%        4.54%              7.07%
    注: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截至 2021 年 9 月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2020
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截至 2020 年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及 2020 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相关指标未超过公司控制权变更前一年度对应指标的
100%;天瑞矿业主要经营磷矿开采、加工与销售,为公司主营业务磷化工业务
的上游。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重

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四川发展龙蟒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该草案涉及

公司基本情况、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本次交易的具体方

案、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发行股份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

的影响、本次交易需履行的批准程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以及相关

的风险说明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

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议案》

    经认真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

定,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进

行对照并予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交易符合上述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属于首

次披露重组事项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21 年 7 月 19 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 10.98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1 年 6 月 21 日)的收盘价为 8.62 元/股,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

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27.38%。

    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深证综合指数(399106)累计涨幅为 2.34%;

中证化学原料指数(930911.CSI)累计涨幅为 18.84%。
股价/指数                    2021 年 6 月 21 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   涨跌幅
川发龙蟒(元/股)                8.62               10.98            27.38%
深证综合指数                     2,396.20           2,452.32         2.34%
中证化学原料指数                 9,297.00           11,048.33        18.84%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25.04%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8.54%

    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受同行业板块股价整体上行等因素的影响,

公司股价相对大盘累计涨幅超过 20%,达到了中国证监会《128 号文》第五条规

定的相关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

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交易完

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

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华衡”)为具有证券服务

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的业务关系外,天健华衡

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均不存在利益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

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天健华衡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相关评估假设前提设定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市场通用惯例或准

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天健华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天健华衡在评估过程中实施

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
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

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

性一致。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天健华衡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标的资

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天健华衡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监

管机构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

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天健华衡具有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天健华衡为本次目标公司出具《川

发龙蟒(002312.SZ)拟发行股份购买天瑞矿业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川华衡评

报〔2021〕152 号)。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川发龙蟒(002312.SZ)

拟发行股份购买天瑞矿业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涉及的天瑞矿业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

及 2021 年 1-9 月财务报表出具了《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6 月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1)第 0462 号)、《四川发展天瑞

矿业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9 月审计报告》 川华信审(2022)

第 0077 号)。《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 1-9

月审计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备考财务报表及其审阅

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川华信审(2022)

第 0079 号)。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的《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备

考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同意公司与川发矿业、四川盐业

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

偿协议>的议案》

    为明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同意公司与川发矿业、四川盐业

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

议》。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

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川发矿业、天瑞矿业签署《托管协议》,就天瑞矿业日常生产、

技改扩建、安全环保相关管理权进行托管,托管费用 36.8 万元/年,托管期限自

《托管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托管协议后的一年之日或公

司成为天瑞矿业控股股东之日(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中较早日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曹艳慧女士在川发矿业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