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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发龙蟒: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40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9 月 20 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0.625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05 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42 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不会导
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现已完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公告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通过公司 OA 系统发布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示期为
11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三)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针对激励
对象数量、拟授予股份数量及授出权益分配、首次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摊
销情况以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进行了更
新。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股
权激励事宜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公司已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复函》(川国资函[2022]12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7)。

    (五)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六)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0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21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3 月 4 日,
授予价格为 8.4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5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公
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143 人,实际申请办理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6.50 万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7 日。

    (八)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9 名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124.125 万股,确定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授予价
格为 8.0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年7月28日
    2、上市日期:2022年9月20日

    3、登记数量:120.625万股

    4、授予价格:8.05元/股

    5、登记人数:42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预留授予登记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授予登记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预   占本激励计划当
           职务                股票数量(万   留授予登记数量   前公司股本总额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核心骨干(共 42 人)         120.625        100.00%            0.06%
           合计                  120.625        100.00%            0.06%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
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24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其股
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
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
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
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
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公司满足以下业绩条件时,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以 2020 年扣除已剥离非主营 BPO 后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一个解除
                    2.2022 年扣非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限售期
                    平;
                    3.2022 年扣除已剥离非主营 BPO 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 22;
                    1.以 2020 年扣除已剥离非主营 BPO 后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6.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二个解除
                    2.2023 年扣非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6.5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限售期
                    平;
                    3.2023 年扣除已剥离非主营 BPO 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 22.25;
   第三个解除       1.以 2020 年扣除已剥离非主营 BPO 后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
      限售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7.0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2024 年扣非后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1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
                    平;
                    3.2024 年扣除已剥离非主营 BPO 后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不低于 23。

    注:1、上述“扣非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时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计算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时所用的营业收入为公司经审

计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BPO”指金融服务外包业务;

    2、上述扣非后净资产收益率及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同行业”

指证监会行业分类中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所有 A 股上市公司;

    3、若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因实施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资产重组等原因导致净

资产等发生重大变动的,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以剔除新增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

净利润等变动影响的结果为计算依据。

    4、在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同行业企业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偏离幅度过

大的样本极值或异常值,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或更换。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
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
场价格孰低者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根据岗
位职责确定具体的考核指标(如产量、质量、成本、安全环保等),同时设置不
同的考核周期(月、季、年、任期)和考核权重,考核结果与个人月度、年度和
经理层任期激励收入挂钩。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
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称职       D-不称职

        解除限售比例                100%              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者进行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及管理内容依据《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有 7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
购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3.50 万股,因此需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的
激励对象人数由 49 名调整为 42 名,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24.125 万股调整为 120.625 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预留授予登记
激励对象为 42 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625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及
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限制
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六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13日出具了
“川华信验(2022)第008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2年8月26日止的注册资
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经审验,截至2022年8月26日止,公司实际收
到42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股权激励认购款合计人民币9,710,312.50元;
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3,946,394元。
            七、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7月28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9月20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546,536,958    28.88%     1,206,250      547,743,208    28.92%
        高管锁定股              6,647,906      0.35%         0           6,647,906        0.35%
       首发后限售股            510,474,052    26.97%         0          510,474,052    26.95%
      股权激励限售股           29,415,000      1.55%     1,206,250      30,621,250        1.6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6,203,186   71.12%         0         1,346,203,186   71.08%
        三、总股本            1,892,740,144   100.00%    1,206,250     1,893,946,394   100.00%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本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最终以登记结算公司出

       具的数据为准。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1,893,946,394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0.5365元/股。

            十、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
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 120.62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
授予价格为 8.05 元/股,则 2022 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摊销成本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780.44          121.94      292.67          227.63        104.06         34.14

   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

予数量及对可解锁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二、备查文件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验(2022)
第0086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