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海通讯: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鲁潮)2015-03-2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作为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1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在201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况如下:
(一)在2014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了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
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4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4年度本人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一)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二)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对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三)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对201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四)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五)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对2014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并已公告,对全资子公司日海设备参股深圳八达通公司暨
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六) 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独立意见》,对聘任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3年度述职报告及薪酬情况发放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建议情况
201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列席公司中高层述职会议、年
度总结会议以及座谈交流会,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
执行、业务发展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2014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
外投资、对外担保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详细听取相关人员
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努力维护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关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
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
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邮箱:szluchao@126.com。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鲁潮
2015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