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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焦点科技: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2-01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履行各项职责,通过列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加各类专题会议以及查阅公司财务报表等方式,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内控管理以及董事、高管的履职情
况进行有效监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
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关于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授权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3、2018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
年度报告》和《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
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5、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二)2018 年度,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
下,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
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
事项、财务状况,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管理层的经营决策、公司的规范
运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监事会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经营,重大
事项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结合实际情况不
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履责,没有发
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2、对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
告,并发表了书面意见。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
为:公司的财务独立,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与
注册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有不符合的地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客观公正和真实有效的。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4、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都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
产生的,所有关联交易都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产、资金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为更好地防范和控制风险,公司将不
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转。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与格式(2017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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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2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