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联发展: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0-06-18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0-038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乾德精一”)函告,获悉乾德精一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
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控股
本次涉及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申
股东名称 股东及其一 起始日 到期日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请人
致行动人
(%) (%)
陕西省
西安市
乾德精一 是 52,260,000 67 13.2937 2020-06-15 2023-06-14
中级人
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0年6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
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 (%) 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乾德精一 78,000,000 19.8413 52,260,000 67 13.2937
刘伟 8,138,416 2.0702 0 0 0
国通信托恒升 318 号证券
2,993,661 0.7615 0 0 0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精一玖玖一号私募证 136,000 0.0346 0 0 0
券投资基金
合计 89,268,077 22.7076 52,260,000 - 13.2937
3、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控股股东乾德精一及其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精一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一”)已于前期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陕01民初第156号>及《民事
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台农
商行”)与深圳精一、乾德精一营业信托纠纷一案,涉及深圳精一逾期借款本金
人民币3亿元、利息人民币2,609.75万元及逾期利息、违约金等,乾德精一以其持
有的5226万股亚联发展股票为此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诉讼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乾德精一及深圳精一于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0)陕01
民初156号>,九台农商行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乾德精一提供质
押的5226万股亚联发展股票。法院经审查认为,九台农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
一款规定,裁定冻结乾德精一持有的亚联发展5226万股票,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
限为三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股份冻结及相关诉讼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不存在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不存在主体和
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其他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
情形;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被冻结事项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乾德精一涉及诉讼及股份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但由于本
次被冻结股份所涉及诉讼事项的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冻结股票存在
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0)陕01民初156号>;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