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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对照表2014-09-03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对照表


序号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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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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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