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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久立特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2015-01-16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5-00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通知,周志江先生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共计减持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33.24             1,172,900          0.35
                               1 月 13 日
 周志江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33.85              827,100           0.25
                               1 月 14 日
               合   计            --                --               2,000,000          0.5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9,052,960     2.69         7,052,960      2.10

   周志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63,240     0.67          263,240       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89,720     2.02         6,789,720      2.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
   2、周志江先生未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本次股份减持后,周志江先生持有公司 2.10%的股份,由周志江先生控股的久
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9.32%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周志江先生本次减持未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