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立特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2015-01-16
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15-005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周志江先生通知,周志江先生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1 月 14 日共计减持公
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33.24 1,172,900 0.35
1 月 13 日
周志江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33.85 827,100 0.25
1 月 14 日
合 计 -- -- 2,000,000 0.5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9,052,960 2.69 7,052,960 2.10
周志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63,240 0.67 263,240 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89,720 2.02 6,789,720 2.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
2、周志江先生未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本次股份减持后,周志江先生持有公司 2.10%的股份,由周志江先生控股的久
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9.32%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周志江先生本次减持未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