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久立特材 股票代码:00231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批露义务人一: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中兴大道189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批露义务人二:周志江 办公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中兴大道189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6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8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9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指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周志江 久立特材 指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久立集团 指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志江 设立日期 1998年1月19日 注册地 浙江省湖州市镇西镇长生桥 注册资本 一亿零九百二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钢材轧制;钢铁冶炼;钢铸件、浇铸件、元钢、金 经营范围 属门窗、电工器件、电线电缆及配件的生产与销售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330000000047326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501704202380 控股股东 周志江 股东情况 周志江持股51.39% 通讯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中兴大道1899号 联系电话 0572-2539999 4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 名 周志江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511********421x 住 所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飞英街道余家漾 说明:周志江为久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故周志江与久立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久立集团、周志江除持有“久立特材”股份外,未持有 其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本次减持后,久立集团持有久立特材121,956,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6.23%。久立集团减持的目的是为了自身发展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根据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证券市场状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久立特材中拥有权益的部份。 本次减持后,周志江持有久立特材7,052,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0%。 周志江减持的目的是为了自身资金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根据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证券市场状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久立特材中拥有权益的部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减持前久立集团合计持有“久立特材”133,866,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77%(总股本为3.36亿)。截止2015年5月26日,久立集团以大宗交易方式及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910,6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 减持之后持有本公司股票121,956,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23%。 特别说明:由于久立特材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完成全部转股,导致总股本 增加,从而导致久立集团股份占比被动稀释,由变动前的42.42%减少至变动后的 5 39.32%;而后,久立集团将其持有久立特材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份,获 得股数1,518,218股,导致其占比由变动前的39.32%增加至变动后的39.77%。 周志江减持前合计持有久立特材9,552,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总股本为 3.12亿),截至2015年5月26日,周志江以大宗交易方式及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本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万股(总股本为3.12亿)及200万股(总股本为3.36亿),占 公司总股本的0.75%;减持之后持有本公司股票7,052,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 特别说明:由于久立特材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完成全部转股,导致总股本 增加,从而导致周志江股份占比被动稀释,由变动前的2.90%减少至变动后的2.69%。 二、权益变动方式 1、久立集团及周志江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 (%) 截至 2014 年 12 被动稀释 -- -- 3.10 月 23 日 2014 年 集中竞价交易 30.564 1,518,200 0.45 12 月 4 日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48.09 53,0000 0.16 4月3日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58.214 516,356 0.15 5 月 15 日 久立集团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55.561 1,000,000 0.30 5 月 19 日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56.321 1,000,000 0.30 5 月 20 日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57.321 500,000 0.15 5 月 21 日 2015 年 集中竞价交易 57.153 2,294,050 0.68 5 月 22 日 2015 年 大宗交易 56.43 4,552,000 1.35 5 月 26 日 截至 2014 年 12 被动稀释 -- -- 0.21 月 23 日 周志江 大宗交易 2014 年 9 月 3 日 18.18 500000 0.16 6 2015 年 1 月 13 集中竞价交易 33.244 1172900 0.35 日 2015 年 1 月 14 集中竞价交易 33.849 827100 0.25 日 被动稀释比例合计 3.31 合计 11,910,606 7.60 2、久立集团及周志江增持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期间 增持均价(元)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2012 年 12 月 12 日 10.82 227,603 0.07 2012 年 12 月 13 日 10.82 100,000 0.05 久立集团 2013 年 3 月 14 日 12.49 60,000 0.002 2014 年 10 月 28 日 19.76 1,518,218 0.45 合计 1,905,821 0.57 3、久立集团及周志江权益变动情况 久立集团及周志江 变动股数(股) 变动比例(%) 累计减持股数及比例 -11,910,606 -7.6 累计增持股数及比例 1,905,821 0.57 权益变动比例 -- -7.03 4、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为 7.03%,其中被动稀释比例为 3.31%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股) 比例(%) 股份(股) 比例(%) 久立集团 67,672,284 42.30 121,956,168 36.23 周志江 4,898,954 3.06 7,052,960 2.10 合计 72,571,238 45.36 129,009,128 38.33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久立集团持有久立特材的股票因融资需要而质押于浙商证 7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400万股,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久立集团出售股份后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时起至作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久立特材 的股份。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列外,久立集团、周志江没有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久立特材的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久立集团、周志江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久立集团承诺履行情况: 1.1 久立集团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履行完毕; 1.2 久立集团于 2012 年 12 月 13 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 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该承诺已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履行完毕。 1.3 久立集团本次减持未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2、周志江承诺履行情况 2.1 周志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8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该承诺已于2012年12月11日履行完毕; 2.2 周志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志江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周志江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周志江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湖州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久立特材 股票代码 0023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浙江省湖州市镇西 一 司 地 镇长生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周志江 -- 二 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人是否为上 是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久立集团:持股数量:_ 67,672,284 持股比例: __ _42.30%___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周志江: 持股数量:_ 4,898,954 持股比例: __ _3.06% _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久立集团:持股数量:_ 121,956,168_ 变动比例: _6.07%_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周志江 :持股数量:_ 7,052,960_ 变动比例:_ 0.96%_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合计:7.03%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章):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周志江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6日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章):周志江 签署日期:2015年5月26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