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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乐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0-08-04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ST乐通        公告编号:2020-04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ST乐通,
股票代码:002319)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0年7月31日、2020年8
月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情况如下: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启臣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南华
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戈玉华、戴石良、李国荣持有的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
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
票(证券简称:*ST 乐通,证券代码:002319)自2020年7月16日开市起停牌,
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披露的《关
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2020年7月30日,鉴于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的核心条款最终未能达成一致,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披露的《关于
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9)。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0年7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0-034)。
    3、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自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之
日起暂停上市。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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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