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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理工环科: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2021-08-0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禁
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 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
引 4 号》等相关规定。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