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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利特: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3-03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义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华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1,815,821,039.76             1,538,448,687.91                         18.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377,702,692.33             1,267,367,548.30                          8.7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03,261,873.12                     41.05%       1,165,685,515.18                4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592,254.35                  50.36%        137,335,144.03                 40.9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9,472,813.75                  43.24%        118,628,876.89                 31.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0,522,009.45              -481.44%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50%                     0.51               4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50%                     0.51               41.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9%     增长 0.86 个百分点                  10.33%     增长 1.99 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0,906.18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扶持资
                                                                                            金 1079.9,上海市虹口区财政局
                                                                                            地方教育附加费 18.55;专利
                                                                                            3.28;虹口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专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3,435,727.79 利资助 6.84;虹口科学技术委员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会著名商标 5;嘉兴工业园区管
                                                                                            理委员会产业扶持政策 450;嘉
                                                                                            兴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和战略性
                                                                                            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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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430;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改
                                                                                         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产业化
                                                                                         项目 350(单位: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9,658.4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40,708.38

合计                                                                    18,706,267.1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41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周文             境内自然人              51.43%     138,852,000        104,139,000

郭艺群           境内自然人               4.35%      11,754,000                   0

郭幼全           境内自然人               1.83%       4,952,649                   0

卜海山           境内自然人               1.69%       4,550,000          4,050,000

周武             境内自然人               1.54%       4,170,000          3,127,500

张祥福           境内自然人               1.22%       3,287,000          3,282,750

中国工商银行-
广发大盘成长混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       3,233,775                   0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孙丽             境内自然人               1.16%       3,136,627                   0

陈晋公           境内自然人               0.79%       2,134,838                   0

中国对外经济贸
易信托有限公司
-昀沣证券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3%       1,165,500                   0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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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                                                               34,7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713,000

郭艺群                                                             11,75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54,000

郭幼全                                                              4,952,649 人民币普通股         4,952,649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
                                                                    3,233,775 人民币普通股         3,233,775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孙丽                                                                3,136,627 人民币普通股         3,136,627

陈晋公                                                              2,134,838 人民币普通股         2,134,83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昀沣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1,16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165,500
划

陈永柱                                                              1,080,9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0,900

周武                                                                1,04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042,50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999,972 人民币普通股         999,972
-万能-个险万能

                               周文、张祥福、卜海山、周武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其中周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郭艺群为夫妻关系,周文、周武为兄弟关系,张祥福、周武是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管,卜
说明                           海山是公司现任董事,孙丽是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现已离任。未知公司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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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末余额人民币9850.07万元,减少人民币8042.64万元,降幅44.95%,主要原因系本期构建
厂房及生产设备所致。
2.应收票据本期末余额人民币27608.83万元,增加人民币7913.26万元,增幅40.18%,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
收入增加,客户用银行承兑结算货款所致。
3.预付账款本期末余额人民币3431.25万元,增加人民币2029.98万元,增幅144.87%,主要原因系本期采购
预付款增加所致。
4.存货本期末余额人民币29764.14万元,增加10118.40万元,增幅51.50%,主要原因系销售增加安全库存
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末余额人民币3591.81万元,增加2208.03万元,增幅159.57%,主要原因系本期子公司
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6.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末余额人民币515.93万元,减少人民币225.42万元,降幅30.41%,主要原因系本期
递延收益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所致。
7.短期借款本期末余额人民币26948.27万元,增加15774.79万元,增幅141.18%,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增加
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8.应付账款本期末余额人民币12172.05万元,增加人民币4872.37万元,增幅66.75%,主要原因系本期采购
增加所致。
9.预收账款本期末余额人民币944.22万元,增加人民币472.81万元,增幅100.30%,主要原因系本期预收客
户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末余额人民币230.92万元,减少人民币469.05万元,降幅67.01%,主要原因系期初计
提的职工年度奖金发放所致。
11.应交税费本期末余额人民币1286.94万元,减少人民币1351.81万元,降幅51.23%,主要原因系缴纳税款
所致。
12.应付利息本期末余额人民币212.44万元,增加人民币171.65万元,增幅420.84%,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
费用增加所致。
13.其他应付款本期末余额人民币812.24万元,减少人民币1763.03万元,降幅68.46%,主要原因系本期款
项支付增加所致。
14.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期末余额人民币1204.75万元,减少人民币727.65万元,降幅37.66%,主要原因系本
期达标结转所致。
15.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人民币34895.77万元,增幅42.7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幅所致。
16.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人民币28760.50万元,增幅45.1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幅所致。
17.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加人民币370.74万元,增幅130.62%,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盈利增加所致。
18.销售费用较上期增加人民币1196.15万元,增幅46.86%,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量增加,运费相应增加所
致。
19.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人民币196.53万元,增幅75.04%,主要原因系本期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人民币152.39万元,增幅262.32%,主要原因系本期坏账确认所致。
21.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人民币1784.73万元,增幅304.06%,主要原因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2.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人民币954.55万元,增幅52.24%,主要原因系本期经营盈利增加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人民币6667.34万元,降幅481.44%,主要原因系本期应收账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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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以及客户支付票据增多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人民币7503.06万元,增幅50.63%,主要原因系本期购建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减少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人民币11886.58万元,增幅484.92%,主要原因系本期银行融
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
                                     控股股东周文、
                                                      他人管理其持     2009 年 12 月 18 股票上市之日
                                     股东郭艺群、周                                                     已履行承诺
                                                      有的发行人股     日                 起 36 个月
                                     武、李结
                                                      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

                                                      自股票上市之
                                     股东胡坚、黄
                                                      日起 12 个月内,
                                     巍、张祥福、卜
                                                      不转让或委托
                                     海山、孙丽、张
                                                      他人管理其持     2009 年 12 月 18 股票上市之日
                                     世城、何忠孝、                                                     已履行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有的发行人股     日                 起 12 个月
                                     李宏、张鹰、李
                                                     份,也不由发行
                                     明、唐翔、高波、
                                                     人回购其持有
                                     王建平
                                                     的股份。

                                                      除前述锁定期
                                     公司董事、监     外,在其任职期
                                     事、高级管理人 间每年转让的
                                     员及核心技术     股份不超过其
                                                                       2009 年 12 月 18
                                     人员周文、张祥 所持有发行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日
                                     福、卜海山、周 股份总数的
                                     武、孙丽、李结、25%,离职后 6
                                     李宏、张鹰       个月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发



                                                                                                                     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行人股份。

                 在本人作为股
                 份公司的控股
                 股东或主要股
                 东、或被法律法
                 规认定为实际
                 控制人期间,不
                 会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以任何
                 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单独经营、
                 通过合资经营
控股股东、实际
                 或拥有另一公
控制人周文先
                 司或企业的股     2009 年 12 月 18
生及两位持股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份及其他权益) 日
5%以上的股东
                 直接或间接参
郭艺群、胡坚
                 与任何与股份
                 公司构成竞争
                 的任何业务或
                 活动,不以任何
                 方式从事或参
                 与生产任何与
                 股份公司产品
                 相同、相似或可
                 以取代股份公
                 司产品的业务
                 活动。

                 上海普利特复
                 合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在本人
                 作为上海普利
                 特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的
                 控股股东或主
                 要股东、或被法
控股股东周文                      2009 年 12 月 18
                 律法规认定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先生                              日
                 实际控制人期
                 间,将严格执行
                 中国证监会【证
                 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

                                                                             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的
有关规定,承
诺:(1)本人及
本人所控制的
关联方在与股
份公司发生的
经营性资金往
来中,将严格限
制占用股份公
司资金。(2)本
人及本人控制
的关联方不得
要求股份公司
垫支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
等期间费用,也
不得要求股份
公司代为承担
成本和其他支
出。(3)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关
联方不谋求以
下列方式将股
份公司资金直
接或间接地提
供给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关联
方使用,包括:
a、 有偿或无偿
地拆借股份公
司的资金给本
人及本人控制
的关联方使用;
b、通过银行或
非银行金融机
构向本人及本
人控制的关联
方提供委托贷
款;c、委托本
人及本人控制
的关联方进行
投资活动;d、
为本人及本人


                                                        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控制的关联方
               开具没有真实
               交易背景的商
               业承兑汇票;e、
               代本人及本人
               控制的关联方
               偿还债务;f、
               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方式。

               若因税收主管
               部门对上海普
               利特复合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前享受的
               减按 15%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
               策认定不成立
               而需补缴以前
控股股东周文   年度所得税差     2009 年 12 月 18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先生           额,本人作为上 日
               海普利特复合
               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东,将
               以现金方式及
               时、无条件、全
               额承担应补交
               的税款及/或因
               此所产生的所
               有相关费用。

               我们作为上海
               普利特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在此
               承诺,若上海市
               虹口区地方税
               务局向公司发
                                2009 年 12 月 18
发起人股东     出关于历年派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中
                                日
               送红股涉及个
               人所得税之代
               扣代缴纳税通
               知时,我们将积
               极配合公司履
               行代扣代缴义
               务,按时足额缴

                                                                           1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纳相关红股所
                                                    涉之个人所得
                                                    税。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30%      至                         50%
度(%)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20,700     至                       23,700
间(万元)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862.23

                                            2013 年公司持续加大自主创新和市场开拓力度,随着募投项目的建成公司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产能增加,公司有能力更好地满足市场增长的需求,公司市场份额提高。
                                            预计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累计比上年同期增幅在 30%至 50%之间。


五、证券投资情况

不适用


六、 其他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经过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决定,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与封一波先生(上海天原集
团胜德塑料扬州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扬州胜德”)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所持有的扬州胜
德11.54%股权全部转让给封一波先生,转让价格人民币277万元(该项投资的账面价值人民币300万元)。
本次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扬州胜德的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所涉及到的金额
均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0月11日受理办理。本次
股权转让符合公司经营规划需要,有利于整合公司经营资源,提高公司管理和运作效率。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文

                                                                                                2013年10月24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