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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涛股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洪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洪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96 号”文核准,深圳洪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开发行了 1,200 万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2 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证上[2016]537 号”文同意,公司 12 亿元可转债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起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洪涛转债”,债券代码“128013”。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洪涛转债自 2017 年 2 月 6 日起可转换为公
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0.28 元/股。

    2017 年 5 月 9 日,因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公司股份
4,265.2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17 年 5 月 9
日起由原来的 10.28 元/股调整为 10.06 元/股。

    2017 年 7 月 10 日,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授予登
记完成,新增公司股份 140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价
格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起由 10.06 元/股调整为 10.05 元/股。

    2017 年 7 月 21 日,因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17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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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1 日起由 10.05 元/股调整为 10.03 元/股。

    2017 年 12 月 19 日,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授予
登记完成,新增公司股份 441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
价格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起由 10.03 元/股调整为 10.01 元/股。

    2018 年 3 月 26 日,因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剩余股份授
予登记完成,新增公司股份 160 万股。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
股价格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起由 10.01 元/股调整为 10.00 元/股。

    2018 年 7 月 13 日,因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起由 10.00 元/股调整为 9.98 元/股。

    2019 年 7 月 26 日,因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洪涛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起由 9.98 元/股调整为 9.97 元/股。

    三、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A 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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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即 7.98 元/股)的情形,已
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下修正“洪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

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
前“洪涛转债”的转股价格(9.97 元/股),则“洪涛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
“洪涛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洪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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