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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涛股份: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2020-12-05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
刘永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永青先生因个人身体等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刘永青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日,刘永青先
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永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满足公司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中才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5 日




                                    1 /2
附件:

    1、李中才简历

    李中才,男,1978 年 9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
计师。曾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总监、资金总监、内控总监,深圳市银信
网银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光汇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

    李中才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公司查询,李中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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