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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涛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
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西路28号洪涛股份大厦2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
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0 年实现归
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951.23 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9,775.12
万元。因 2020 年经营业绩亏损,故 2020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
(2018 -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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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2/3
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
业资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
因此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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