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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太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6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四楼
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15日
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主席项玉燕女士主持
了本次会议。经举手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的公司总股本 820,093,8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
(含税),即每 1 股派发现金 0.15 元(含税)。上述分配预案共计派发现金
123,014,074.05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其他股东持有的 512,778,82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除控股股
东王莺妹、何人宝、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该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年度报告审核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
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原激励对象翁玮力等48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的处理” 和“第八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
48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1.7664股。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48位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
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18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公司《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
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2.8832 万股。首次授予回购
数量为 209.3952 万股,预留授予回购数量为 33.4880 万股。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业绩补偿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变更业绩补偿承诺事项在审议过程
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