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 此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是为了通过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提升公司的投资能力,培育投资 优质项目,加快公司发展步伐,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投资方向,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许春明 梁戈夫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