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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皖通科技: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2020-11-21  

                        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2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

下简称“安徽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关注函》(皖证监函〔2020〕

383 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管关注函》的主要内容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你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取消公司原定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我

局对此高度关注。

    1、你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决议通过召开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近日又决议取消。(1)请结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

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等,详细解释说明在相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又

取消的理由的正当性。(2)取消理由是否构成对股东大会提案的实

质审核,若构成,请详细说明相关法律依据;若不构成,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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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3)请说明作出该取消股东大会决定是否构成对股东合法权

利的限制。

    2、请详细说明监事会是否有权在相关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又取

消该临时股东大会及相关法律依据,并说明事前是否征得相关股东的

同意,若是,采取何种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你公司监事会决议取消该临时股东大会,是否视为监事会不

召集和主持该次临时股东大会。

    4、你公司 2020 年 10 月 15 日向法院起诉,诉求解除上市公司与

易增辉之间的《关于成都赛英科技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易

増辉配合办理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注销登记手续。该事项应履行而未

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作为公司监事,是否已对上述违规行为

进行调査监督,是否充分履行勤勉义务。同时,监事会仍将由此引发

的相关股份冻结事宜作为取消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理由,请详细说明

监事是否足够审慎,是否充分履行勤勉义务。

    现要求你公司及监事会在收到本函后,尽快对照公司治理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自查,对上述事项应出具明确的肯定性

结论意见。相关结果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前书面报告我局。”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监事会收到上述《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将依照规

定组织开展自查并向安徽证监局书面报告结论意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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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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