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人乐: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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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作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审阅会议议案等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聘任代理总裁的独立意见
1、鉴于徐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经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为保障公司正常经
营管理和战略发展,公司需要重新聘任总裁。现任执行总裁邹军平先生还处于考
核期,公司聘任其为代理总裁的决定适合当前的情形。
2、公司聘任代理总裁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邹军平为代理总裁。
二、对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以子公司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子公司承担连带担
保责任,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鲁鱼 张宝柱 余忠慧
2020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