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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人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9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余忠慧)


    本人余忠慧,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出席
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类型                                 参加会议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               11           4         6           1        0
      股东大会              3            3         0           0        0
     审计委员会             6            4         2           0        0
     提名委员会             2            0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
案进行审慎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与其它董事一起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
序     发表独立意见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时间                                                                     类型
1    2020 年 2 月 18 日   关于第五届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     同意
                          见
                          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2020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2020 年 6 月 29 日   关于总裁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独立意见
5    2020 年 8 月 26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注:以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深入
 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每次现场会议结束后,积极与公司
 高管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另外,本人还通过电话
 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
 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对湖南区域门店进行现场巡检工作,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0年11月,本人前往湖南区域巡场,对宁乡、时代城等门店进行了现场工
 作检查。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1)各门店客流仍是最突出矛盾
       各门店生鲜从商品品类、售价、陈列、排面维护等方面均比较接地气,有很
 大的进步。门店为加强吸引客流在周末展开的卖场外生鲜销售活动效果也很好。
 日日清、日日新模式值得表扬。从现场看,生鲜区还有一些方面需要加强:
       ①增加网红产品和当季当地时令产品的销售。
       ②生鲜区缺少气味营销,建议在客流高峰期时间段里增加肉类和现场加工类
                                               2
食品的销售模式。
       ③生鲜区缺乏高单价、高品质单品,建议补充。
       (2)自有品牌的商品推销有待加强
       自有品牌是所有的零售商回避价格竞争,实施价格歧视的有力手段。公司自
有品牌陈列位置有优势,但在设计、陈列、表达上缺乏自我意识,价格定位路线
偏低,对拉动客流没有起到帮助作用。建议提升设计附加值,另外也要实行季季
清的经营模式。类似宁乡店的门店区位和竞争环境,建议增加自有品牌,逐步甚
至可以推行会员模式。
       (3)没有与互联网零售商错位经营
       厨房炊具类商品与网络零售商品差异性不大,资源筹集和组织方面缺乏特
点。
       (4)互联网营销在门店体现不足
       自助收银台位置小、间隔小、视界差,没有体现自助与控损相结合的卖场设
计思路。公司重视的进口商品区域,品种多杂,没有突出优势品种且缺少针对性
的宣传展示。
       时值冬季,门店在入口主通道处销售啤酒,啤酒柜面过大,反季节销售也没
有进行促销,此类设置对销售帮助起不到作用。
       (5)困难门店的招商区应该转向而行
       招商区在客流不足的情况下应该加大体验型消费区的建设。另外,湖南是中
国烟草消费第一大省,门店烟草销售区应该加大投入,提升商品丰富度。
       3、对公司出售资产和转让股权的交易进行全面严格的核查和考察
       2020年11至12月,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永和坊项
目资产的购买方尽调资料、资产转让合同、评估报告等关键性资料进行核查,同
时对收购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购买方尽调资料、股权转让合同、评估报告、审计报
告等关键性资料进行核查,对收购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考察。通过以
上工作的完成,我们独立董事发表了对事项同意的独立意见。
       4、专门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积极组织及参加会议,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推行新


                                       3
兴业态发展和公司现代化管理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2020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
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提高自身学习: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其他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对获知的公司内幕信息、商
机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严格保密,决无利用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2、2020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
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以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稳健发展。
    联系方式:47064957@qq.com,



                                  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余忠慧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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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张宝柱)


    本人张宝柱,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以通讯方式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类型                              参加会议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            11           5         6           0        0
         股东大会           3            3         0           0        0
     审计委员会             6            4         2           0        0
    信息披露委员会          2            0         2           0        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
慎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与其它董事一起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
序      发表独立意见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时间                                                                    类型
 1   2020 年 2 月 18 日    关于第五届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2   2020 年 3 月 31 日                                                             同意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
                           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2020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2020 年 6 月 29 日    关于总裁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独立意见
 5    2020 年 8 月 26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     同意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
 6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同意
                           见
     注:以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深入
 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每次现场会议结束后,积极与公司
 高管进行座谈,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参加公司重要事项
 的商讨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目标达成和战略决策制定的过程。另外,本人还通过
 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
 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
 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对公司出售资产和转让股权的交易进行全面严格的核查和考察
     2020年11至12月,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永和坊项
 目资产的购买方尽调资料、资产转让合同、评估报告等关键性资料进行核查,同
 时对收购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购买方尽调资料、股权转让合同、评估报告、审计报
 告等关键性资料进行核查,对收购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考察。通过以
 上工作的完成,我们独立董事发表了对事项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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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兼任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领导审计委员会及公司内部审计部开
展审计工作;担任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组织召开信息披露委员会会议,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建议,帮助公司对新的法规及规则变化引发的信批要
求进行梳理。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2020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
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提高自身学习: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其他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对获知的公司内幕信息、商
机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严格保密,决无利用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2、2020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

                                    8
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以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稳健发展。
    联系方式:13501555217@163.com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宝柱
                                                        2021 年 4 月 27 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刘鲁鱼)


    本人刘鲁鱼,为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
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以通讯方式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类型                               参加会议次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董事会            11           2          9           0            0
         股东大会           3            1          0           2            0
                                     9
         提名委员会                 2               0        2             0         0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0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
 慎核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与其它董事一起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发表独立意见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号          时间                                                                     类型
1    2020 年 2 月 18 日   关于第五届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3 月 31 日   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     同意
                          见
                          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    2020 年 4 月 20 日                                                              同意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2020 年 6 月 29 日   关于总裁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独立意见
5    2020 年 8 月 26 日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同意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2020 年 12 月 10 日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注:以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1、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全面了解公司的运作和经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
 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每次现场会议结束后,积极与公司高管进
 行座谈,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参加公司重要事项的商讨
 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目标达成和战略决策制定的过程。另外,本人还通过电话和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时刻关注外界传媒、网络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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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公司出售资产和转让股权的交易进行全面严格的核查和考察
    2020年11至12月,本人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永和坊项
目资产的购买方尽调资料、资产转让合同、评估报告等关键性资料进行核查,同
时对收购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购买方尽调资料、股权转让合同、评估报告、审计报
告等关键性资料进行核查,对收购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进行了考察。通过以
上工作的完成,我们独立董事发表了对事项同意的独立意见。
    3、专门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积极组织及参加会议,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推行新
兴业态发展和公司现代化管理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2020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
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
况,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3、提高自身学习: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其他工作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能自觉地遵守《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
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对获知的公司内幕信息、商
机以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严格保密,决无利用内幕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2、2020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
                                  11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
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以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稳健发展。


    联系方式:liuluyu@cdi.com.cn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鲁鱼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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