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股权事 项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转让股权的交易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 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尤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 次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马静 田昆如 2022 年 8 月 2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