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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林美: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1-09-24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1-092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
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以满足公司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
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的
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价格:本次中期票据平价发行,发行价格即面值;
    4、中期票据面值:人民币100元;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
式最终确定;
    6、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7、发行对象: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中期票据;
    9、发行方式: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偿还到
期的债券、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等。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更好把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
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
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具体事宜;
    2、聘请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
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
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等;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
次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中
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三、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可以有效拓展公司融资渠道,使得公司能够更有效的满足
集团新能源材料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四、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本次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
的相关情况。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