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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纶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上午 11:30 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4 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继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全体
监事充分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
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
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管理层等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
用。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会计
差错的调整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作出的会计差错更正。
    三、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1
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新金融准则相
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
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年度摘要已
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带
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
司2018年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上述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担保截止2019年1月31日已全部解除,
未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亦不存在潜在的损失。监事会将积极配合和督促公司和
公司董事会加强对担保活动的内部控制执行监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详见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六、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


                                     2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监事会同意《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详细内容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
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
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 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达 100%,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现
金分红的比例要求。监事会同意该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


                                      3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交会议的《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
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及报告
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国市千
洪电子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
    经审阅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新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
2017 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深专审字(2019)030 号)、《关
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事项标的资产 2018 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亚会 A 专审字(2019)
0008 号)等相关财务报告结果, 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2018 年度,千洪电
子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1.19 亿元、1.56 亿元,连续两
年实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无需进行业补偿。
    独立董事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及报告全文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所涉事项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
定价方法客观、公允,符合市场规则,没有发现关联人占用等侵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占公司年度营收比例不到 1%,
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十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达产时间的议案》;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日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4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达产日期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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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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