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债发行反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债发行反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债发行反担保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
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需审议的关于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事
项的相关材料,现就该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以资产抵押及保证方式为发行公司债券向相关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
是为了满足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债券发行
提供反担保服务,有助于公司债券顺利发行,未损害公司利益。综上,我们同意
本次反担保及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债发行反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债发行反
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天成 宁 钟 吉 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