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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13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3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总部办公楼(深圳市创意大厦)13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
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廖
垚先生、市东一元先生、李洪流先生回避表决;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新纶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

                                     1
廖垚先生、市东一元先生、李洪流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深圳市新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廖垚先
生、市东一元先生、李洪流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具体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者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
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
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必要的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决定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期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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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
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
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
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3、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二期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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