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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纶科技: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21-03-27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2370          债券简称:16新纶债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6 新纶债将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支付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 7.50 元(含税)/张并兑付本金。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发行的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16
新纶债”,债券代码为“112370”)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将期满 5 年。根据公司
“16 新纶债”《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将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支付 2020 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期间的利息以及兑付本金,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6 新纶债
    3、债券代码:112370
    4、发行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 3 亿元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完成债
券回售兑付事宜,“16 新纶债”的回售数量为 798,000 张,回售完成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 2,202,000 张,剩余债券规
模为人民币 220,200,000 元。
    6、债券利率: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 7.50%。本期公司债券票
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保持不变,为 5.80%;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19
年一季度调整票面利率即存续期后 2 年(2019 年 3 月 30 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
票面利率为 7.50%。
    7、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3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8、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3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1: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债券兑付方案
    本次到期本金金额为 220,200,000 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7.5%,每手(面
值 1,000 元)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75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1,060 元,非居民
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75 元。
    三、付息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兑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1 年 3 月 29 日
    2、兑付兑息日:2021 年 3 月 30 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
本息兑付工作。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
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账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
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
(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
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
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工作,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摘牌。根据公司“16 新纶债”《募集说明
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 2021 年 3 月 30 日到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
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
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
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8〕108 号)的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含 QFII、 RQFII)投资者
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 24 号海岸环庆大厦 32 层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 3098
传真:0755-2699 3313
邮政编码:518052
2、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 系 人:李菲菲
联系电话:0531-6888 9436
传真:0531-6888 9295
邮政编码:250001
3、托管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联 系 人:李菲菲
联系电话:0531-6888 9436
传真:0531-6888 9295
邮政编码:25000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