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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纶科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26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2021 年 6 月 24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当天,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5 日 9:15 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 3025 号创意大厦 13
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1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以及股东代表共 24 名,代表公司股份累计为
259,317,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506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 258,541,55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38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份 776,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04 发行股票的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58,929,4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03%;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43,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21,6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3
份的 78.5545%;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43,1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816%。
    2.06 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258,929,4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03%;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43,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21,6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8.5545%;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43,1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816%。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58,986,0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722%;反对
331,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278%;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78,2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1.6820%;反对 331,5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8.3180%;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4
权股份的 0.0000%。
    2.10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5
    表决结果:同意 258,929,4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503%;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43,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21,6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78.5545%;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43,1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2.38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6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关于出售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58,972,552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670%;反对
345,00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330%;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64,7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80.9361%;反对 345,00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0639%;
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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