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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慈文传媒: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陈大鹏)2021-04-29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陈大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0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
将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即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至第九次会议。
本人应出席会议5次,实际出席5次,未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
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
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
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20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全
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人应列席股东大会2次,实际列席2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
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情况,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
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0年4月27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8月11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2020年8月28日,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有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
立意见;
    2、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于上述议案,本人认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对此,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
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及其他时间,对
公司多次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分别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微信、电
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
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工
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2、关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期,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主动查
找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监督和核查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督促公司加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关注公司内部治理及经营管理
    2020年度,对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提前对相关议案
进行了审阅,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秘、其他高管及其他董事保持交流和
联系,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担保、非独立董事补选、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公司
管理层的稳定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积极参加各委员会的会议,运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编制、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
了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本人电子信箱:cdp427@vip.163.com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陈大鹏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