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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潮宏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345           证券简称:潮宏基         公告编号:2019-022
  债券代码:112420               债券简称:16潮宏01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廖坚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报告及

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是基于对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司的发展

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该

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

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经过商誉减值计提

后更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九、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

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