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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柘中建设: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2014-10-22  

						                        证券简称:柘中建设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14-61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向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
团)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1080 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上海康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70,083,690 股股份、向陆仁军
发行 15,235,584 股股份、向计吉平发行 1,237,891 股股份、向何耀忠发行 1,237,891
股股份、向仰欢贤发行 1,237,891 股股份 、向管金强发行 1,237,891 股股份、向许国
园发行 1,237,891 股股份、向唐以波发行 1,237,891 股股份、向仰新贤发行 1,237,891
股股份、向马瑜骅发行 1,237,891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以新增 266,553,014 股股份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
    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
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
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上海柘中(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相关事
项,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