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30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度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
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
求对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张博华 金景波 陶滕云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