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中股份: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0-10-24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供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在召开会议之
前我们对相关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
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中晶(嘉兴)半导体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对相关交易内容进行深入了解,该交易将对公司业务起到积极作用,交易的定
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
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博华 金景波 陶滕云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