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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5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注销产业并购基金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并购基金的实际发展情况以及设立协议的相关约

定,经与各方协商,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并购基金事项。本次注销并购基金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中云辉高乐产业并购基金。



独立董事:



        王俊亮               杨军                吴必胜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