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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华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0-28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

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19年前三季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巧根先生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任
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选举。




                                    独立董事:高学敏、袁学礼、周卫国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