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娱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8
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承诺具体补偿方式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业绩
承诺具体补偿方式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殷哲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我们同意本次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天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子阳 刘红霞
付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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