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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民智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2020-05-20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兴民智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民智通”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回复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你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0.12 亿元,用于 5 个募投项目建设。
2019 年 4 月,你公司将募投项目数量调整为 3 个,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0.12
亿元。截至 2020 年 3 月底,你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 1.27 亿元,其中对“智能
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 0 元。请说明:

     (1)最近 1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以及募投项目实际
进度与投资计划的差异情况;

     (2)是否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6.5.9 条规定的情
形,是否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一、发行人回复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如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计划使用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已完成进度
号                                                 募集资金        日投入金额       投资金额

 1   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       49,208.16         8,363.33     1,173.6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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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计划使用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已完成进度
号                                                   募集资金       日投入金额         投资金额

 2   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34,180.69                  0            0            0%

 3   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                       17,799.69         4,377.41         329.31         24.59%

                      合计                          101,188.54           12,740.74        1,502.98      12.59%



      (二)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从 2016 年 9 月董事会审议通过预案,至 2018 年 4 月最终
完成发行上市,总计历时 19 个月,期间汽车行业的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等产生了一定
的变化。2016 年至 2019 年,我国乘用车与新能源汽车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辆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乘用车                       2,819.31              2,994.20            2,796.80                   2,552.80

     新能源汽车                        45.50                71.60                129.60                   119.00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由上表可见,受全球经济下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我国乘用车产量在 2017
年达到 2,994.20 万辆后出现连续下滑的态势,新能源汽车产量也在补贴退坡等多种因素
的影响下,在 2019 年出现了下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投资于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产品与服务,受乘用车与
新能源汽车市场景气程度下降的影响,下游需求有所减少,因此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现状、
公司战略目标以及投资风险的控制,综合决定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以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合理的使用。

     尽管短期内汽车行业处于缓慢下滑态势,但从中长期来看,汽车行业仍是受国家大
力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随着经济复苏及各地支持政策的出台,汽车行业总体发展前景向
好。因此,公司仍将结合下游市场发展情况继续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底,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12,740.74 万元,投资进度为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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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投入金额的 50%。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结合当前宏观经济波动、汽车市场前景分析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在调整募投项目
投资进度的同时,对项目的可行性重新进行了论证。经过论证,公司认为募投项目的可
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决定继续实施上述项目,但考虑到当前汽车市场环境变化、市场
需求、公司现有产能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将本次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建设完
成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文件履
行了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了发行人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2、与管理层访谈,了解募投项目投资情况以及进展缓慢的原因、未来投资计划等;

    3、查阅了发行人《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等披露文件。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募投项目进展缓慢主要受汽车行业下滑影响所致;

    2、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审议程序与信息
披露义务。

    2、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你公司多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
请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负债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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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回复

      (一)公司生产经营与现金流情况

     2018 年以来,我国汽车市场开始出现了负增长,2018 年全国汽车销量较 2017 年下
降 13.03%,2019 年全国汽车销量较 2018 年下降 0.1%。受汽车市场整体下滑等不利因
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面临挑战。公司相继采取了包括价格让利、延长部分客户信用期
等措施维护市场、稳定客户,这也使营运资金需求相应增加。2017 年以来,公司营运
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周转率                                  3.41                             3.61                          4.51

存货周转率                                      1.24                             1.31                          1.48

营运资金占用额(万元)                 173,750.39                       155,981.10                   142,897.00


    注:2019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营运资金占用额=(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应
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

     由上表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随着行业大环境的变化而持续下
降,营运资金占用额在报告期内持续上升。受行业等因素影响,公司结合行业发展现状、
公司战略目标以及投资风险的控制,综合决定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因
此存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公司可降低经营周转下降对现
金流的影响。


      (二)公司负债情况

     2017 年以来,公司借款与利息支出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短期借款                                85,400.00                       107,097.72                   118,003.74

借款类合计                             114,100.00                       138,797.72                   151,703.74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6,231.52                         7,673.66                     6,653.09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1,839.70                         1,943.97                      4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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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9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前文分析可知,2017 年以来,公司营运资金占用额不断增长。为满足资金需
求,公司短期借款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且受到区域性银行信贷政策持续偏紧等不利影
响,公司借款成本持续上升,整体利息费用较高。2018 年 4 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账以来,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
效避免公司债务水平进一步上升,在银行信贷政策偏紧的环境下降低了公司的利息费
用,提升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同时,2017 年以来公司利息收入分别为 428.37 万元、1,943.97 万元和 1,839.70 万
元,2018 年度与 2019 年度利息收入较高,主要系 2018 年 4 月募集资金到账以来,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提升了相关资
金的使用收益情况。


    (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综上所述,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负债情况以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综合考虑后确定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
及现金管理等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收益,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汽车行业研究报告,了解发行人所处行业近年来发展情况;

    2、取得发行人 2017 年度、2018 年度与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对发行人财务指标进
行分析;

    3、与发行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
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进行现金管理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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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与必要性。

       3、请结合公司的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说明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风险。


一、发行人回复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划使用募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序号                       项目名称                                                           已完成进度
                                                           集资金          日投入金额

 1     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         49,208.16               8,363.33       17.00%

 2     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34,180.69                      0           0%

 3     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项目                        17,799.69               4,377.41       24.59%

                          合计                            101,188.54              12,740.74       12.59%


       目前,“车载终端 T-Box 自动化生产及数据运营服务项目”已完成厂房的购置以及
一条 T-Box 生产线的购置,受疫情影响,投产计划略有延后,目前计划于 2020 年 6 月
投产。“智能车载终端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目前尚未投入;“车联网研发及评测中心建设
项目”已完成四个实验室的场地购置与装修,相关硬件与软件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持续购
置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投资进度较慢,主要系受汽车行业下滑影
响所致。


       (二)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风险

       因宏观经济波动、汽车行业整体发展缓慢等因素,加之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影
响,公司决定放缓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但从中长期来看,汽车行业仍是受国家大力支持
和鼓励的行业,随着经济复苏及各地支持政策的出台,汽车行业总体发展前景向好。公
司决定继续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密切关注汽车行业发展情况,待市场回
暖,逐步加快投资进度。因此,公司未来六个月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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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与发行人管理层就汽车行业未来发展情况进行访谈;

  2、取得发行人关于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未来六个月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计划。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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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兴民智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谭国泰          签名:         __________                            2020 年 5 月 19 日




   张   健         签名:         __________                            2020 年 5 月 19 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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