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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赫美:关于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2021-04-28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ST 赫美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
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浩宁达”)、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赫美商业”)分别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送达的(2021)粤 03 破申 3 号、(2021)粤 03 破申 18 号《决定书》,深圳中院
决定对上述公司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预重整期间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关
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6)。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预重整相
关工作,现向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
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

     请各债权人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对
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
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一式两份)。

     债权申报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 6 楼 610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陈雨薇、谢雨芹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



     联系电话:19129401129、18826564460

       二、其他说明

     1、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深圳中院系决定对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进行
“预重整”,是否受理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重整将由深圳中院依法审查决定。
因此,是否受理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重整仍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深圳中院依
法裁定受理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重整,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
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惠州浩宁达、赫美商
业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对于申报利息的
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
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
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务人、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惠州
浩宁达、赫美商业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深圳中院裁定确认为准。

     2、《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正式
公告为准,除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惠州浩宁达、赫美商业预重整债权申报
的通知也将刊登在《深圳商报》和《人民法院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